23條立法|鄧炳強:附屬法例不會超越主體法例

鄧炳強表示,附屬法例不會超越主體法例。(鍾家銘攝)
鄧炳強表示,附屬法例不會超越主體法例。(鍾家銘攝)

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去信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李慧琼,請求內會支持他向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尋求批准,豁免恢復二讀辯論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》所需的預告。內會經討論後,一致表示支持,鄧炳強見記者時說,很開心內會全體委員支持當局提出的做法,亦很開心內會就條例草案提交修正案的限期,訂在星期六中午12時,令條例草案可以盡快恢復二讀辯論。

對於政府就草案提出修訂,賦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訂立維護國家安全附屬法例的權力,鄧炳強說,留意到有人刻意抹黑,條文可賦權行政長官及行會隨意立例,乘機恫嚇港人,他強調並不會發生有關情況,因為附屬法例在香港十分普遍,普通法國家亦經常使用,包括英國、美國等,又指出附屬法例是為體現主體法例,不會超越主體法例,例如條文中提到,可為審理國安案件人士提供安全保護,當局可透過附屬法例方式,列明提供安全屋、人身保護等。

鄧炳強又說,留意到今日有美國的反華政客,建議對23條立法的官員提出制裁,又恫嚇在港做生意或生活的美國人,說23條立法後香港將很危險。他重申,香港人非常清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是保障大家安全,有關恫嚇式的騙徒手法不能令港人受騙,又指他所認識不少在港生活的美國人,都知悉23條立法能保障他們的安全,又引述他們說在香港生活比在美國生活更安全。